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市各校至少申請1社群,已申請教育部或教育局課程與教學相關專案計畫等(如:分組合作學習、活化教學與多元學習、數位學習、雙語共備或美感教育等計畫),得視學校依實際情形決定是否申辦本社群計畫。
三、本市113至115學年度精進教學計畫目標為「教與學的鏈結與躍升」,發展主軸為「多元整合」、「素養深化」、「學習有感」與「永續扎根」,請各校依推動重點規劃社群之申辦,如為延續性社群亦請著重「社群轉型與深化」。
四、113學年度社群分類如下,每校各類可申請群數上限請參閱說明五:
(一)甲類:班經輔導學習社群,每群補助上限8,000元。
(二)乙類:共備精進學習社群,每群補助上限8,000元。
(三)丙類:主題實踐學習社群,每群補助上限15,000元。
(四)丁類:課程研創學習社群,每群補助上限20,000元。
五、各校甲、乙、丙、丁四類可申請群數上限如下:
(一)12班以下:甲類1群、乙類1群、丙類1群、丁類1群。
(二)13至25班:甲類和乙類合計2群、丙類1群、丁類1群。
(三)26至48班:甲類和乙類合計3群、丙類2群、丁類1群。
(四)49班以上:甲類和乙類合計4群、丙類2群、丁類2群。
六、四類社群均可申請跨校性及跨教育階段別社群,惟丙類、丁類跨校社群不列入群數上限之計算,由單一學校代表提出申請;辦理社群活動時,由申請學校發文至跨校社群成員所屬學校,請該校同意核予公假(課務自理)參加。
七、請於112年12月1日(星期五)至113年1月26(星期五)至113學年度師專業學習社群線上申請平台(http://PLC.kh.edu.tw)上傳掃描後之核章PDF檔及word電子檔等申請表件,逾期未上傳者視為無申請需求。本計畫附件(即應上傳檔案)說明如下:
(一)附件2為社群彙整表,1校1份。
(二)附件3為社群申請表(含社群經費明細表及書籍清單),1群1份。
八、社群初審意見將於113年2月16日(星期五)公告於113學年度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線上申請平台,並請各校於113年2月22日(星期四)前修正計畫,並再次上傳社群申請平台,俾利113年2月23日(星期五)之複審。